潜旭明:“开展与中东合作:仅‘就能源谈论能源’行不通”,《中国经济导报》
发布时间: 2016-02-17 浏览次数: 235

2016217日,中东研究所潜旭明副研究员在《中国经济导报》发表评论文章《开展与中东合作:仅“就能源谈论能源”行不通》(见《中国经济导报》2016217日第B3),全文如下:

开展与中东合作:仅“就能源谈论能源”行不通

国家主席习近平119~23日对沙特阿拉伯、埃及、伊朗进行国事访问。今年是中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亦是“一带一路”全面铺开的关键之年。中东地区是“一带一路”的关键节点,是我们打造能源合作共同体的重要伙伴。作为在西亚北非地区有着重要影响力的国家,沙特、埃及、伊朗三国与中国有相近的发展诉求,其国家发展梦与中国梦交汇共鸣,其发展战略与我们相融对接。

“一带一路”战略与能源安全紧密相关

“一带一路”倡议不仅是新时期我国大周边外交的重要战略布局,而且对我国当前能源安全战略规划具有重要的指引作用。“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将从能源来源、战略通道、合作机制等多个方面为解决我国能源安全问题提供有力支撑。从能源来源方面看,“一带一路”战略所覆盖区域,涵盖了中东、非洲、中亚、俄罗斯和东南亚等油气较为富集国家地区。推进“一带一路”战略,能较好地实现我国与“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之间的能源合作,使我国能源进口来源更为广泛、风险更为分散,有效避免对某一国家或者某一地区能源进口的过度依赖,实现能源供给的多元化。在能源通道方面,“一带一路”战略通过加强与中亚、俄罗斯、东南亚等地区的能源合作,建设多线并行的陆路油气管道和海上运输通道,从而打通我“南下”东南亚海上能源运输通道,构筑“北上”俄罗斯和“西进”中亚的陆路能源进口通道,逐步连通中亚、南亚国家油气管网,最终实现与中东地区的陆路油气管网连接,从而通过陆路管道获取中东油气资源,减少我对海运尤其是马六甲航道的依赖,实现我国能源进口途径的多样化。

“一带一路”贯穿欧亚大陆,东边连接亚太经济圈,西边进入欧洲经济圈。两年多来,中国领导人对周边国家进行“路演”式访问,加强互联互通伙伴关系对话会在北京成功举行,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丝路基金等机制陆续推出,“一带一路”建设稳扎稳打,开始进入务实合作阶段,将有力带动周边国家和世界经济发展。

能源合作面临多重挑战

中东地区连接亚、非、欧三大洲,扼东西半球的交通要冲,连接欧亚大陆东西两端的运输网,世界60%以上的石油和1/4的贸易从黑海-地中海-红海-波斯湾-印度洋-马六甲这条海上黄金通道经过。中东地区地缘位置显要,能源资源丰富,发展潜力很大,是“一带一路”战略的枢纽地区。

随着建设“一带一路”构想的提出,丝绸之路将再次成为世界地图上贯通中西、促进各方面交流合作的黄金路线。近年来,中国与中东国家的经贸和能源关系发展迅速,成为中国“一带一路”战略的支点。中国提出的构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构建以能源合作为主轴,以基础设施建设和贸易投资便利化为两翼,以核能、航天卫星、新能源三大高新领域为突破口的“1+2+3”合作格局、加强产能合作等倡议得到阿拉伯国家积极响应。双方在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捍卫民族尊严、政治解决热点问题、促进中东和平与稳定等方面有广泛共识,在联合国改革、气候变化、多哈回合谈判等问题上立场相近,保持着良好协调与配合。双方人文交流日益频繁,民间交往更加密切,增进了双方人民的相互了解和友谊。

尽管中国与中东关系呈积极发展态势,贸易额和投资额持续增长。但是中国与中东合作也面临一些挑战,如大国在中东地区的争夺将对中国在该地区的利益造成很大掣肘,动荡不安的中东局势使中国在与阿拉伯国家的合作过程中存在相当大的风险和不确定因素,非传统安全因素的困扰对中国的海外利益及人员生命财产造成威胁。

贸易不平衡是最重要的经济相关隐患。中东国家的单一经济结构,相对落后的民用工业,导致阿拉伯国家对中国的出口产品种类相对单一。中国大量进口原油和有关化工产品,出口轻工业制品、耐用消费品、纺织品,除与产油国保持贸易逆差之外,与其他中东国家大多维持贸易顺差,招致有关国家的反倾销抵制。因此,如何平衡中国与阿拉伯国家之间的贸易平衡,使双边贸易健康、稳定地发展,是中国与阿拉伯国家开展经贸合作面临的主要问题之一。

加强顶层设计促进双多边合作

在未来时期内中国与中东国家关系如何发展,需要双方登高望远,以“一带一路”为抓手,进行顶层设计,脚踏实地向前迈进。

在政治领域,双方要保持中阿高层交往和对话势头,进一步加强中阿政府间磋商和对话机制建设,充分发挥战略对话、政治磋商等双多边机制的统筹协调作用,加强沟通交流,促进共同发展。进一步加强同阿拉伯国家立法机构、政党和地方政府多层次、多渠道的交流合作。加强国际事务磋商,就重大国际和地区问题保持沟通协调,在涉及彼此核心利益和重大关切问题上相互支持,密切在国际组织中的协调与配合,维护双方和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共同利益。

在投资贸易领域,双方要坚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推进中阿共建“一带一路”,构建以能源合作为主轴,以基础设施建设和贸易投资便利化为两翼,以核能、航天卫星、新能源三大高新领域为突破口的“1+2+3”合作格局,推动务实合作升级换代。以企业主体、市场主导、政府推动、商业运作的原则,对接中国产能优势和阿拉伯国家需求,与阿拉伯国家开展先进、适用、有效、有利于就业、绿色环保的产能合作,支持阿拉伯国家工业化进程。鼓励和支持双方企业扩大和优化相互投资,拓宽投融资渠道,加强双向投融资合作。不断优化贸易结构,努力推进双边贸易持续稳定发展。加强中阿经贸部门的交流与磋商,尽早完成中国-海湾阿拉伯国家合作委员会自由贸易区谈判并签署自贸协定。鼓励和支持中国企业和金融机构扩大参与同阿拉伯国家在铁路、公路、港口、航空、电力、通信、北斗卫星导航、卫星地面站等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的合作,积极发挥政府间经贸联委会、中国与阿拉伯国家联合商会等双多边机制作用,充分利用中阿博览会等会展活动平台,促进中阿双方政府和企业间的互访和交流。

在社会发展领域,双方要加大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合作力度,扩大合作规模,创新合作方式。加快中阿政府间科技创新合作机制建设。实施中阿科技伙伴计划,不断提高阿拉伯国家科技能力。利用中阿技术转移中心,构建覆盖中国和阿拉伯国家的一体化技术转移协作网络。面向阿拉伯国家实施“杰出青年科学家来华计划”,鼓励双方青年科技人才交流。共建一批国家联合实验室、联合研究中心、特色科技园区,搭建企业走出去平台,鼓励科技型企业在阿拉伯国家创新创业和设立研发中心。加强中阿双方在应对气候变化和环境保护、农业、林业方面的合作,大力推动中阿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生物多样性公约》、《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等机制下的沟通协调。

来源:中国经济导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