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中民:“中东秩序的挑战者:既熟悉又陌生的非国家行为主体”,澎湃新闻
发布时间: 2022-09-05 浏览次数: 227

202295日,上外中东研究所刘中民教授在澎湃新闻网发表评论文章《中东秩序的挑战者:既熟悉又陌生的非国家行为主体》,全文如下:

中东秩序的挑战者:既熟悉又陌生的非国家行为主体

在关于中东的新闻报道中,人们经常要面对一些既熟悉又陌生的组织,熟悉的是它们经常见诸新闻媒体的组织名称,陌生的是它们的历史、思想和组织的发展演变及内容,如媒体经常报道的穆斯林兄弟会、巴勒斯坦哈马斯、黎巴嫩真主党、土耳其库尔德工人党、叙利亚人民保卫部队(YPG)以及基地组织、伊斯兰国及其分支组织等。

在中东地区,除国际冲突外,还有很多冲突发生在国家与非国家行为主体或者不同的非国家行为主体之间,后者甚至成为更为持久、政治解决更困难的冲突。例如,不久前发生的以色列与巴勒斯坦“伊斯兰圣战组织”之间的冲突,土耳其越境进入伊拉克和叙利亚打击库尔德工人党、叙利亚人民保卫部队等,以及以色列与黎巴嫩真主党、巴勒斯坦哈马斯之间的长期冲突,都是典型的国家与非国家行为主体之间的冲突。

一般意义上讲,国际关系中的非国家行为体即主权国家以外的行为主体,在国际社会主要是存在于政治、经济、社会、文化领域的国际组织,主要包括政府间国际组织和非政府间国际组织。但在中东地区,广泛存在并能够实施国际行为的非国家行为体既包含一般意义上的国际组织,如阿拉伯国家联盟、海湾合作委员会、伊斯兰合作组织等政府间国际组织,以及社会各领域的非政府组织,还包括大量以族群、宗教、教派、家族等传统认同为基础的非国家行为体,如穆斯林兄弟会、哈马斯、真主党和库尔德工人党。它们不仅对所在国家的主权构成挑战,而且渗透于中东国际关系之中,具有极强的外溢性,甚至演变成地区和国际热点问题,对现存国际体系构成挑战。

作为国际组织的非国家行为主体并非本文关注的对象,本文关注的主要是以民族(族群)和宗教(教派)为基础的非国家行为主体对中东政治和世界政治的影响。

形形色色的中东非国家行为主体

1. 具有地区和国际渗透、影响能力的宗教政治组织

1928年成立的埃及穆斯林兄弟会,几乎在中东所有伊斯兰国家设有分支机构,衍生出了形形色色的伊斯兰组织,其中既有从事合法政治斗争的温和伊斯兰组织,也不乏走上恐怖暴力活动道路的极端组织,这也正是政治伊斯兰现象得以国际化,影响和冲击中东地区格局和国际体系的原因所在。

黎巴嫩真主党在叙利亚、黎巴嫩、以色列三国关系中扮演着非同寻常的角色。1982年以色列入侵黎巴嫩、2006年黎以冲突均与真主党有重要关系。黎真主党一直是黎政府无法控制的准国家力量,严格意义上讲,2006年的黎以冲突代表着全球化时代世界冲突的一种新类型,即某一国家的非国家行为主体与另一国家的冲突,已非传统的国际冲突概念所能涵盖。在2012年以来的叙利亚危机中,伴随受伊朗影响的真主党等什叶派力量进入叙利亚支持巴沙尔政府,以色列和真主党的较量还扩大到叙利亚,以色列经常以打击真主党为由对叙利亚境内目标进行空袭。

胡塞武装在也门政治、海湾地区和中东政治、美国中东政策等多个层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自2011年也门萨利赫政权倒台以来,也门北部的什叶派伊斯兰主义力量胡塞武装不仅推翻了也门过渡政府,而且从20153月以来与沙特领导的阿拉伯联军对抗冲突至今,甚至还对美国的也门政策、美国与沙特关系产生重要影响。

2.有巨大国际影响力的宗教极端组织和国际恐怖组织

“基地”组织是宗教极端组织和国际恐怖组织的典型代表,该组织不仅有完整的宗教极端主义意识形态体系,而且在人员、资金、信息等方面形成了网罗全球的组织体系;在区域联系方面形成了以“基地”组织为中心,以东南亚、南亚、中亚、中东、北非各国的伊斯兰极端组织为支脉的组织架构。“基地”组织不仅在西亚北非地区拥有巨大影响,而且通过发动“9·11”事件重创美国主导的国际体系。“9·11”事件表明非国家行为主体与国家之间的对抗已经超越了传统的国际政治而走向世界政治,显示了中东非国家行为主体影响国际体系转型的巨大能量。

“阿拉伯之春”爆发后,极端组织“伊斯兰国”借叙利亚和伊拉克动荡局势迅速崛起,并一度超越“基地”组织,成为世界范围内最为激进和极端的恐怖主义势力。“伊斯兰国”与“基地”组织的意识形态有许多相似之处,但也呈现出更为极端和暴力的倾向。“伊斯兰国”的特点主要包括:坚决主张将建立所谓“哈里发国家”的目标付诸实践;特别强调伊斯兰教什叶派和逊尼派对立,煽动教派仇恨和教派冲突;强调更为极端的“定叛”原则,疯狂杀戮反对其思想和实践的穆斯林;强调滥用暴力的“进攻性圣战”并付诸实施。“伊斯兰国”不仅对中东乃至整个伊斯兰世界的民族国家体系构成严峻威胁,而且对整个世界和平与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3.寻求独立统一的跨界族群力量和少数族群力量

跨界族群主要是指传统聚居地被现代政治疆界分隔而居住在毗邻国家的族群。在中东,长期困扰伊拉克、叙利亚、土耳其、伊朗四国的库尔德人问题,是最典型的跨界族群问题。库尔德人为寻求自治与独立多次与伊拉克、土耳其、伊朗政府冲突。此外,库尔德人内部也派别林立,经常发生冲突;由于他们经常以邻国的库尔德地区作为活动基地,由此引发邻国间的不睦和矛盾。在库尔德人的自治和独立运动中,建立了各种政治组织,或寻求从所在国分离出去独立建国,或寻求建立统一库尔德民族的国家,并尤以土耳其库尔德工人党的影响最为引人注目。库尔德工人党一些滑向恐怖主义的行动,不仅威胁周边国家和地区的稳定,而且在欧洲具有强大国际影响。

2003年伊拉克战争后,面对库尔德工人党的跨境活动和恐怖主义威胁,土耳其多次越境伊拉克打击库尔德工人党,使得库尔德问题不仅成为影响土伊关系的重要因素,也成为中东地区的又一热点问题。阿拉伯之春以来,叙利亚和伊拉克的库尔德力量不断壮大,自治程度不断提高。在打击伊斯兰国的过程中,叙利亚和伊拉克的库尔德武装成为美俄借助的重要力量,并不断壮大,但却引起土耳其和伊拉克政府强烈不满,导致地区国际关系异常复杂。土耳其不仅联合伊拉克、伊朗政府对库尔德力量特别是其独立倾向进行打压,而且多次对叙利亚和伊拉克的库尔德武装发动军事行动。库尔德问题不仅成为叙利亚、伊拉克政治重建的难题,而且成为影响地区国际关系乃至土耳其与欧美俄关系的重要因素。

非国家行为主体深刻影响中东国际关系和国际体系

第一,非国家行为主体与现存国家的对抗,导致中东民族国家体系异常脆弱,反国家、反体系运动此起彼伏。

在许多中东国家,以族裔、宗教、教派认同为基础的非国家行为主体,或在教俗关系上反对现行政权的世俗化体制,或在合法性问题上挑战现行民族主义政权的合法性,或通过族裔冲突威胁国家统一与稳定,或在对外关系上制造与其他国家的矛盾与冲突,从而导致中东民族国家体系异常脆弱。

在中东地区,“民族国家”这一国际体系所赋予的“外衣”,在许多中东国家身上穿起来异常别扭,诸多非国家行为主体总是试图突破其束缚另立门户。这种影响也恰如某学者所言:“在中东,次国家和超国家认同与国家认同展开竞争,激励着跨国运动,并限制着纯粹的国家中心主义的行为。”2021年阿富汗塔利班回归并建立阿富汗伊斯兰酋长国,使塔利班从非国家行为体转变为国家执政者,但迄今仍未得到国际社会认可,其背后既有塔利班自身性质的问题,也有阿富汗在伊斯兰主义国家属性方面与现行民族国家体系的矛盾。

第二,非国家行为主体深刻影响了中东地区的安全议程,构成中东地区冲突的主要参与者。

中东地区的冲突主要有四种形态,第一种为国家间的民族冲突,如阿以冲突、两伊战争、伊拉克入侵科威特等。第二种为大国对中东问题进行干涉的冲突,如美国发动的海湾战争、阿富汗战争和伊拉克战争,苏联发动的入侵阿富汗战争。第三种形态即中东国家内部冲突,最为典型的有黎巴嫩内战、索马里内战、苏丹内战等,其冲突多为族群冲突。许多中东国家一直存在族群关系紧张的形势,使国家统一和领土完整受到严重威胁,尤其以苏丹、伊拉克、黎巴嫩及也门为典型代表。第四种形态为宗教极端主义组织发起的多层次的冲突,如伊斯兰极端组织与中东国家政府的冲突、“基地”组织与西方尤其是与美国的冲突。

在各类冲突中,各种民族、宗教、教派、部族等非国家行为主体都是重要的参与者。如黎巴嫩内部教派冲突构成了导致以色列入侵黎巴嫩的重要因素,“基地”组织的恐怖袭击诱发阿富汗战争和伊拉克战争的爆发,伊拉克战争又导致伊内部血腥的教派冲突,由此形成了西方学者布赞所谓的“安全复合体”和“安全相互依存”。非国家行为主体构成了推动“安全化”的重要力量,“在许多方面,由于分裂和冲突循环的加深,在今天中东称得上是一个地区安全复合体的理想案例。”

第三,导致中东地区体系不断遭致现存国际体系的外部干预。

非国家行为主体发起和参与的各种冲突,不仅导致诸多中东国家行使主权受到制约,而且成为外部大国乃至国际社会进行干涉与干预的理由,甚至酿成威胁国际体系稳定的冲突与战争。

冷战结束后,在美国开列的所谓“无赖国家”或“流氓国家”的长长的黑名单上,多数为中东伊斯兰国家,并对伊拉克和阿富汗进行了“政权更迭”。美国所定义的“失败国家”多与其国家政权无力控制国内族裔与教派冲突相关,而这些国家碎片化的政治结构和民族宗教冲突在本质上都是西方殖民主义分而治之政策的历史遗产。但是,美国和西方从来没有兴趣从历史和现实角度认识西方在中东的“原罪”,反过来却把政权更迭和民主输出作为解决中东问题的路径和方法。其结果是不仅不能根除中东的矛盾冲突,反而引起民族、宗教等传统力量的反弹。塔利班在阿富汗的浮沉便是最鲜明的例证,并以残酷而荒诞的方式宣布了美国阿富汗政策的失败。阿富汗、伊拉克、利比亚的政治悲剧,本质上都是美国和西方利用其国内矛盾和族群冲突进行干预,但又无力进行政治重建甚至一走了之的结果。

中东非国家行为主体反国家、反体系运动的根源

第一,中东地区体系的脆弱性、破碎性和可渗透性,催化了中东地区非国家行为主体的反体系运动。

在历史上,中东地区的政治版图在帝国争夺中多次变更而变动不居,形成了阿拉伯、波斯、突厥、库尔德人等民族群体频繁的迁徙与融合的局面,各民族相互之间由于共同的宗教或教派因素具有明显的开放性和渗透性。

近代以来,中东民族国家体系形成于帝国瓦解和殖民分割的历史遗产之上。1916年英法秘密签订《赛克斯-皮科协定》,划分了各自在中东的势力范围,英国的势力范围包括北非的埃及和苏丹、海湾地区、伊拉克、约旦和巴勒斯坦等,而法国的势力范围则主要包括叙利亚和黎巴嫩以及北非的马格里布地区。后来的中东民族国家体系基本上根据此势力范围而形成。

在西方强加的以领土分化为基础的中东地区体系下,存在着大量本土反体系力量,它们或是围绕领土,或是围绕意识形态,或是围绕家族和部落群体,或是围绕宗教,或是围绕针对西方的态度等开展活动。

由于民族与国家的严重不吻合,以及没有以本民族为主体建立国家的少数族群和跨界族群的大量存在,导致中东民族国家体系异常脆弱,并时常出现种种复杂的、要求改变现存国家疆界的政治运动,有的是现存国家发起的“领土收复型”运动,有的是借民族统一运动行谋取自身利益之实(如部分国家对阿拉伯统一运动的利用),有的是少数族群或跨界族群力图摆脱现存国家另起炉灶;等等。在上述运动中,有的非国家行为主体得到其他国家的支持,有的非国家行为主体与他国的同类团体结成一体,从而使非国家行为主体广泛介入到中东国家的互动关系之中。

对于建立22个国家的阿拉伯民族而言,国家间的可渗透性更为突出,其国内政治和国际关系之间根本没有明确界限,阿拉伯国家间关系几乎没有真正的外交关系,而是一个扩大了的家庭政治的一部分。与欧洲在民族国家体系成熟后逐步开展一体化运动的地区主义不同,阿拉伯统一运动与阿拉伯各国的独立运动相伴而生,甚至早于许多阿拉伯国家的独立。但在统一运动中,阿拉伯统一成为部分国家追求私利的合法性工具,进而通过影响他国的非国家行为主体推行自己的外交政策。例如,在阿拉伯统一运动中,埃及、叙利亚、伊拉克、利比亚等都曾致力于推动阿拉伯统一,但终因相互猜忌和不信任无果而终。

在许多中东国家,或者权力结构安排渗入族群和教派因素,或者在民族和宗教政策上出现偏差与错误,从而为非国家行为主体发挥作用创造了条件,也埋下了国家内部纷争与动荡的因素。其典型形式包括:其一,国家权力分割族裔化引发的国内冲突,如历史上的黎巴嫩内战和当前伊拉克国家重建过程的权力争夺和教派仇杀;其二,权力垄断族裔化引发的国内冲突,如在萨达姆时代伊拉克,国家政权为逊尼派垄断,什叶派和库尔德人处于权力边缘,并以暴动和骚乱的方式回应萨达姆的独裁政权;其三,少数族裔和跨界族群的分离运动引发的冲突,如库尔德人的独立运动引发的冲突。需要指出的是,以上各种冲突都具有典型的外溢性特征,如黎巴嫩内部冲突涉及黎以、叙黎等关系,伊拉克内部冲突涉及两伊关系,库尔德问题则涉及多边关系,并在矛盾激化时演变成地区冲突。

在国际体系下,围绕中东事务进行国际安排的不公正、不合理,同样刺激了非国家行为主体异常活跃。从英国对允诺建立统一阿拉伯国家的背信弃义到对犹太复国主义的支持,从美国主导下的巴以分治不公正的领土分割到历次中东战争对以色列的偏袒,从美苏进行代理人战争到不断变换的实用主义联盟,从苏联入侵阿富汗到海湾战争后美国全面掌控中东霸权,从阿富汗反恐战争到“先发制人”和“政权改变”的伊拉克战争,再到“民主改造”的“大中东计划”,中东地区时刻处在主导国际体系的西方霸权与强权的高压之下。

中东地区所承受的强大外部压力,在社会草根层面为反霸权、反体系的非国家行为主体滋生和发展创造了条件。以巴勒斯坦问题为例,在阿拉伯伊斯兰世界看来,以色列是西方强行植入中东心脏的一颗钉子,是西方“新帝国主义”的标志。“因为它重现了作为一个整体的中东与西方关系的历史图景,巴勒斯坦成了穆斯林世界跨越宗教、种族和民族界线的少数共同象征之一”。在此背景下,反以、反西方成为阿拉伯世界民族宗教组织等非国家行为主体进行社会动员的最有效武器,进而孕育出从穆斯林兄弟会、哈马斯、真主党等伊斯兰主义力量,甚至是“基地”组织和“伊斯兰国”等极端主义力量,并对国际体系产生了深刻影响。

第二,内外因素的共同作用创造了宗教政治组织崛起的土壤,促成了中东伊斯兰运动的反国家和反体系运动。

伊斯兰传统共同体的普世性理想与严酷政治现实之间的矛盾,导致伊斯兰主义反对现存民族国家及其由此构成的国际体系,是中东次国家的宗教政治组织反体系运动的内在原因之一。在理想信仰和政治文化层面,“乌玛(早期指穆斯林公社,后来指信仰共同体——作者注)是整个穆斯林社团存在的唯一完美形式;它不承认民族和国家的地域、边界,也不承认穆斯林中存在种族、语言的区别。”

但是,自奥斯曼帝国解体以来,伊斯兰世界分裂为数个民族国家已是无法改变的现实,伊斯兰世界只是一个具有共同文化属性的国家群体而已,远非能够采取统一政治立场,发挥政治作用的实体。以致有学者指出,自西方殖民主义从第三世界撤退之后,伊斯兰世界是唯一一个未能成功地重新把自己再次树立为一个重要国际角色的传统文明。

在中东民族国家内部现代化进程受挫,各种社会矛盾激化,在外部不断遭遇失败的耻辱(如阿以冲突)和西方的沉重压力之际,“复归伊斯兰运动显然是对伊斯兰国家政治精英在政治共同体内建立合法的公共秩序失败的一种反应。”

中东宗教极端主义和国际恐怖主义等非国家行为主体的极端表现形态,作为中东伊斯兰思潮与运动的衍生物,本质上都是在对现存国内与国际秩序彻底失望后,通过扭曲和滥用伊斯兰教传统理念,诉诸恐怖暴力方式的反国家、反体系运动。对此,埃及学者巴哈丁曾深刻指出:“在国际法准则和世界和平缺失、双重标准得以通行,在四处笼罩着感觉到的暴虐和冷酷,以及横行霸道却无望改变的气氛中,在那些失去希望、被剥夺工作、备受痛苦和绝望煎熬的人中,充满了空间上的陌生感,他们只能把时间上的距离感当作精神寄托,把极端主义思想和恐怖主义当作解脱和透口气的情况下,恐怖主义仍将会在世界各地继续存在,而且,随着持续不断的经济萧条及其对政治、社会和心理造成的冲击,恐怖主义还会愈演愈烈。”

总之,中东地区拥有当今世界最为独特的地区体系,这是一个既开放又充满排他性的地区体系。其开放性表现在受历史上的帝国、民族、宗教等方面联系的影响,使得民族、宗教认同以及以之为基础的政治思潮可以跨越民族国家进行渗透;其排他性表现在以阿拉伯、波斯、土耳其、犹太、库尔德等民族以及以逊尼派和什叶派为分野的各种认同又存在强烈的竞争和排他性。而近代以来西方突破政治地理和人文边界人为建立的民族国家体系,造成中东民族(族群)和宗教(教派)之间错综复杂的矛盾纽结。简而言之,古今内外的复杂因素导致中东以民族、宗教为基础的非国家行为主体层出不穷,它们既是西方强加的国际体系和地区体系的受害者,也是国际体系和地区体系的挑战者。

来源:澎湃新闻

(本文观点仅为作者或被访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研究机构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