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中民:“中国中东外交得与失”,《东方早报》
发布时间: 2012-01-05 浏览次数: 268

来源:《东方早报》201215

示威与镇压,枪炮与玫瑰,坦克与选票……2011年,中东(西亚北非地区)以如此激烈而富有戏剧性的画面震撼世界,这一浪潮并未结束,而是势必延续至2012年。

与美国和欧洲相比,中国并非中东地区的传统玩家,中国的中东外交政策一度只为确保该地区稳定而安全的能源供应以及取得庞大的经济合同,同时竭力避免过多涉及该地区复杂而敏感的政治局势。但中东地区这一轮动荡的影响已经远超预料,势必对地区和全球局势、恐怖主义、阿拉伯世界和穆斯林的未来产生深远影响。作为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以及全球第二大经济体,中国难以置身事外。

因此,在经过最初的错愕之后,中国必须重新审视这一文化、传统、历史都与东亚迥然不同的地区,审慎而积极地调整、完善中东外交政策,真正树立负责任大国的形象。

 

2011-2012:重构中东战略(上)

在中东变局发生后,国际和国内社会都存在要求中国加大对中东事务参与力度的舆论呼声。中国中东外交固然不会受制于国内外的舆论呼声,但在坚持中国外交原则的基础上,适度扩大对中东事务的参与力度已经成为中国必须面对的问题。

应对中东变局是进入新世纪以来中国内政与外交面临的一次严峻考验。由于中国在中东地区有巨大的现实利益,加之全球化时代信息传递的便捷和公众舆论的复杂多元,使得中国内政外交均受到较大的压力。总体来说,中国成功地应对了中东变局的冲击,积累了危机管理的宝贵经验,但也存在着需要加以改进的不足之处。

灵活的不干涉政策

中国成功应对中东变局的经验主要包括:

第一,坚持不干涉内政等外交原则不动摇是中国外交保持主动性的根本所在。

始终恪守不干涉内政原则是中国与阿拉伯国家长期友好合作关系的基石。在中东变局中尤其是在利比亚问题上,中国之所以没有陷入美欧的困境,其成功的根本就在于中国毫不动摇地坚持不干涉内政等外交原则。其基本内容也正如杨洁篪外长在访问中东国家后所作的系统总结:

首先,中国坚持不干涉内政原则,即尊重和支持地区国家自主处理内部事务,相信地区国家和人民有能力、有办法找到适合本国国情的发展道路和治国理政方式;其次,中国反对使用武力,呼吁各方通过政治手段,以和平方式解决矛盾;最后,中国呼吁国际社会支持地区国家为恢复政局稳定、发展经济、解决热点问题所作的努力,特别是积极推进中东和平进程,为地区恢复和平稳定、寻求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外部条件。

第二,保持具体外交政策的灵活性,实现了“有所作为”。

坚持不干涉内政、反对使用武力并不意味着无所作为。相反,中国与联合国、相关大国、地区组织、地区主要国家保持了密切的沟通与协调,并在不超越中国外交基本原则的基础上,在具体的政策上保持了适度的灵活,避免了僵化和被动。例如,中国在制裁利比亚的联合国决议中投赞成票,而在建立禁飞区的1973号决议中投弃权票,既坚持了尊重国家主权和不干涉内政原则,同时也照顾到保护平民的宗旨和阿盟、非盟等方方面面的立场,同时也避免了出现与西方的对抗和利比亚政权不满的局面;在西方提出的关于叙利亚问题的提案投否决票,则充分体现了中国维护中东地区稳定的政治意愿。又如,在中东形势动荡的关口,中国外长、中东问题特使等官员先后访问中东国家,相继接待沙特特使、苏丹总统、利比亚反对派特使等访华;20115月中国与海合会在阿布扎比举行战略对话,都体现了中国力图“有所作为”的外交勇气。再如,中国在并未承认利比亚反对派“全国过渡委员会”的情况下,派外交官员访问班加西与之进行接触,也体现了中国外交的灵活性。上述事例都表明,作为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和负责任的大国,中方愿为促进该地区的和平、稳定与发展发挥建设性作用。

第三,内外联动,多方协作,顺利完成利比亚撤侨。在利比亚危机发生后,中国迅即启动应急机制,积极动员国内外各种资源,海陆空三路并进,圆满完成了撤离大量中国公民的壮举。在完成这次空前大撤离过程中,该地区许多国家提供了积极合作,这是顺利完成任务不可或缺的因素,也从一个侧面反映我国外交的积极成果。在此次空前规模的撤侨行动中,海空军力量首次参与撤侨,充分展示了中国作为崛起大国的国际地位。

外交和舆论改进空间

但是,中国对中东变局的外交应对也存在着若干不足。

第一,对中东变局的外交应对仍存在进一步改进的空间。中国在应对中东变局过程中所表现出的问题主要表现为在总体上仍存在一定的被动。首先,中国对外交应对时机的把握上仍显滞后。例如,与西方外交官在中东变局发生不久就频繁出访相关国家相比,中国相关外交出访活动主要是在20113月以后才相继展开的,存在一定的滞后性。其次,中国与中东国家反对派的接触和沟通不够主动。由于中国长期以来更习惯于官方交往,在与反政府力量交往方面的渠道不够畅通,人才相对缺乏,非政府力量作用有限等因素的制约,中国与埃及穆斯林兄弟会、利比亚“全国过渡委员会”的接触显然滞后于其他大国。再次,中国的斡旋外交和调停外交的主动性不够,国际影响相对较小。导致以上问题的根源主要在于思想解放不够,对“不干涉内政原则”、“韬光养晦”和“有所作为”等外交方针的理解不够辩证。

第二,对中东变局的新闻报道和舆论引导也存在着一定的改进空间。在中东变局初期,最初新闻报道主要以报纸媒体尤其是地方报纸为主。直到利比亚危机出现后,主流电视媒体才逐渐介入全面报道,这种处理方式存在不妥之处。在放开报道后,许多媒体盲目效仿西方媒体,使用“阿拉伯之春”、“民主革命”等术语予以定性,暴露了中国媒体缺乏自身话语体系的弊端。反思中国新闻媒体的报道和评论,既反映了新闻媒体专业素养水平不高的现实,同时也折射出中国中东研究尤其是国别研究落后的现实。

吸取中东变局的教训

当前,在国内存在着一种典型的消极思想,其特点是简单地将引发中东变局的经济与社会问题与中国转型时期面临的社会矛盾相类比,进而上升为对中国模式与发展道路的批评与指责,甚至丧失对中国发展道路的信心。因此,中国自身尤其是思想界和知识界目前亟须深入研究中东变局的复杂性,同时对中国发展道路进行系统的总结,以消除思想混乱。在加强理论研究和舆论宣传的过程中,中国应更加坚信自身发展道路的正确性及其成功经验,同时也要从中东变局中更加清醒地认识自身面临的压力和挑战。

事实上,中东变局应使中国更加自信地坚持自身的发展道路。第一,中国始终将发展作为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经过30年的改革开放,中国已经成功探索出一个政府主导型的市场经济发展模式,找到了一条适合自身国情的自主性发展道路,并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而中东动荡的本质根源在于发展的危机,尤其是发展模式的危机。

第二,中国不断与时俱进地加强自身的执政党合法性建设,巩固和扩大了自身的执政基础,而中东国家的僵化政治体制和因循守旧,则使其逐步丧失了政治合法性。

第三,中国妥善地处理了开放与稳定的关系,较好地保持了开放与秩序之间的平衡。中国在坚持改革开放基本国策的同时,不断通过柔性政策调整维护社会稳定。因此,“中国面临的内部政治压力要比中东的政权小得多”,因为中国比较好地处理了“开放与秩序之间潜在的紧张关系”。

第四,中国妥善地处理了独立自主外交与参与国际体系的关系,实现了中国与国际体系的良性互动,同时赢得了发展的国际战略机遇期。而中东国家或者长期充当美国盟友,丧失外交自主性;或者长期与西方对抗并挑战现行国际体系;或者在二者之间进行激进的摇摆,其结果是长期追随西方的国家在国内丧失了民意,而对抗国际体系的国家丧失了利用全球化的发展机遇。

当然,深入认识中东国家陷入动荡的历史教训,对中国也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首先,中国在探索自主性、创新性的发展道路上仍然任重而道远。中国目前仍处在全球经济链条低端、产品技术含量和附加值较低、企业创新和科技创新能力总体较差、GDP产出的能源与资源高消耗、区域与城乡发展的不平衡、社会保障水平总体落后、经济贫富分化加剧等一系列问题,都是需要执政党通过发展创新加以解决的难题。第二,社会管理的科学化成为执政党面临的重要课题。在中东变局发生后,胡锦涛主席明确提出了加强社会管理科学化这一重要命题。在处在矛盾凸显期的中国,实现和加强社会管理的科学化仍将是一个长期性的历史课题。第三,“互联网政治”和“互联网外交”成为中国面临的严峻挑战。当前,互联网已成为美国对外输出民主和进行政治渗透的主要工具,应对“互联网外交”将成为中国面临的一个常态化政治和社会议题。

适度扩大参与中东事务

在中东变局发生后,国际和国内社会都存在要求中国加大对中东事务参与力度的舆论呼声。中国中东外交固然不会受制于国内外的舆论呼声,但在坚持中国外交原则的基础上,适度扩大对中东事务的参与力度已经成为中国必须面对的问题。中国扩大对中东事务的参与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不干涉内政原则”依然是中国参与中东事务的基石,是中国赢得中东国家信任,保持中国外交主动性的根本保障。因此,做公正的协调者而不是领导者,发挥建设性作用而不是控制和主导作用,是中国参与中东事务的身份定位。中国既不能充当西方的“外交掮客”,也不要刻意“培育和扶持亲华的政治势力”,避免中国中东外交丧失主动性和独立自主外交的特色。

第二,适度扩大中国对中东国家的援助和投资,推动中东国家的经济与社会发展,增强中国对中东的影响塑造能力。中国应进一步深刻认识外援的政治功能与战略作用,适当增加对转型时期阿拉伯国家的援助与投资,同时要建立对外援助的政治、经济、效益和环境等方面的评估机制,大型援建项目要通过国际机构进行环境等方面的评估;在发展投资方面,应力争避免粗放式经营的投资项目。

第三,进一步增强外交斡旋的能力,加大对解决中东热点问题的参与力度,发挥劝谈、促和的建设性作用,维护中东地区的安全与稳定。在具体的外交实践中,中国既“要敢于向当事国提出符合国际道义的更为可行的具体解决方案”;又要“继续遵循决不强加于人的主权原则,处理好不干涉内政与建设性介入的关系”。

第四,坚持多边与双边并重,继续稳妥推进中国与中东国家关系的发展。在阿拉伯世界分化加剧的背景下,中国应在加强与阿盟、非盟等地区组织协调的基础上,要重点加强与海合会战略对话机制的建设,要根据中东国家形势变化有针对性地调整与相关国家的关系,要重点加强与埃及、沙特、土耳其、伊朗、以色列等地区大国的沟通、协调与合作,确保中国与中东国家关系的平稳过渡。

第五,要加强中国中东外交主体的多元化、外交渠道的多样化和多层次化,尤其是要加强与中东国家政治反对派的接触。在中东发生政治变革的背景下,与政治反对派打交道将成为中国外交无法回避的问题,而加强与民众交往,致力于引导公民社会建设影响中东国家的政治转型,已经成为美欧大国中东外交的重点。因此,中国应通过加强政党、非政府组织、民间团体、企业、研究机构、个人等多元外交主体建设,通过民间交往、宗教交往、人文交流等渠道,加强与中东国家政治反对派及其他主要社会组织的接触,夯实中国中东外交的社会基础,此应成为中国中东外交的长期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