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关于2017年放假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12-08 浏览次数: 430

上外办〔201657号   签发人:曹德明

关于2017年放假安排的通知

各单位:

为方便师生员工安排相关业务,根据121日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617号),结合我校校历安排和教学实际情况,决定将2017年放假做如下安排:

一、元旦:11日(星期日)放假,12日(星期一)补休,与20161231日(星期六)连休,共3天。

二、春节:127日至22日仍在我校寒假假期中,无需另作安排。

三、清明节:42日(星期日)至4日(星期二)放假调休,共3天。41日(星期六)正常上班上课,安排星期一的教学工作。

四、劳动节:51日(星期一)放假,与周末连休,共3天。

五、端午节:528日(星期日)至30日(星期二)放假调休,共3天。527日(星期六)正常上班上课,安排星期一的教学工作。

六、中秋节、国庆节:101日(星期日)至8日(星期日)放假调休,共8天。930日(星期六)上课上班。因涉及跨校修读等相关事宜,930日(星期六)具体的教学安排还需同其他高校协调后另行公布。

放假期间,各单位需妥善做好领导值班安排,处置意外、突发事件,并请做好防火、防盗、防汛等安全防范工作。寒、暑期各单位仍实行值班制度,处理日常事务,相关值班要求另文发布。若年内因特殊情况,放假安排有所调整,将另行发文通知。

特此通知。

校长办公室

2016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