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15日,中东所所长刘中民教授在《东方早报》发表时事评论《阿拉伯国家剧变的共性与差异》,全文如下:
来源:东方早报
阿拉伯国家剧变的共性与差异
阿拉伯国家的剧变既有典型的共性特征,也有鲜明的差异性特点,不可一概而论。
当前国内外学界、政界围绕中东变局的性质存在多种观点,诸如“民主革命说”、“起义和暴动说”、“政治危机说”、“社会运动说”等等。从总体上看,西方和阿拉伯学界更倾向于“民主革命说”。当中东变局仅局限于突尼斯和埃及时,“民主革命说”及“民族民主革命说”在中国学界引起共识,但随着利比亚战争的爆发以及也门、巴林、叙利亚局势的恶化,多数人认为中东变局的性质尚有待进一步观察。
笔者认为,从历史的角度看,中东剧变是一场席卷阿拉伯世界的地区性政治与社会运动,它是继20世纪50-60年代的阿拉伯民族主义运动、70-80年代的伊斯兰复兴运动之后发生的第三次地区性的政治与社会运动。但阿拉伯国家的剧变既有典型的共性特征,也有鲜明的差异性特点,不可一概而论。
共性特征
第一,以推翻现政权为目标,以民众抗议浪潮为主要表现形式。尽管阿拉伯国家的抗议浪潮的强度、烈度以及具体形式有所不同,但推翻现政权构成了阿拉伯各国抗议浪潮的共同目标。在民众抗议浪潮中,阿拉伯国家的共和制与君主制政权均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冲击,并已经导致部分国家政权垮台。
第二,改善民生、发展民主构成了抗议浪潮的主要政治诉求。在经济与社会层面,抗议群众争取改善民生的诉求反映了民众对高失业率、高通胀率、两极分化严重、腐败肆虐等问题的强烈不满;在政治层面,抗议浪潮争取民主的诉求反映了对政治体制僵化、专制独裁、老人政治、家族统治等政治顽疾的强烈抗议。
第三,具有显著的地区性、跨国性特点。由于阿拉伯国家面临相似的政治、经济与社会矛盾,拥有共同的语言和宗教,使得此次阿拉伯社会变革运动跨越国境,蔓延整个地区。
第四,具有缺乏独立领导阶层和政治理念的草根性特征。抗议浪潮的主体为中下层民众,缺乏独立的政治理念和统一的组织、宗旨、口号、纲领及目标,具有明显的草根性特征。这也恰如评论所言:“阿拉伯革命的主要谜团之一是它的理念”,“革命没有在任何情况下推出统一的政治口号。暴动者一致提出的要求只有一个,那就是更换年迈的领袖。在其余问题上则没有志同道合的迹象”。
第五,以青年为主体力量,具有政治不成熟的特点。在阿拉伯抗议浪潮中,占阿拉伯世界人口60%的青年构成了变革的“推动力量”,但也存在着政治不成熟、缺乏领导能力的弊端。“‘谷歌’青年仍处在一种政治无知状态。阿拉伯年轻人对阿拉伯起义的成功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他们普遍不受信任。……他们几乎没有准备建立政党和自己承担责任。”
第六,网络、手机等新型媒体发挥了重要辅助作用。在阿拉伯抗议浪潮中,网络、手机、微博等新型媒体在信息传递、社会动员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西方媒体指出,这类革命只有在拥有互联网的情况下才变得有可能,因为互联网能够迅速使民众集结起来。“不过,新媒体的作用相对于阿拉伯国家长期累积的政治、经济与社会矛盾而言,仅仅发挥了辅助作用,而非决定性因素。”
差异
第一,北非共和制国家抗议浪潮的程度和效果明显高于海湾君主制国家。此次中东乱局的中心主要是北非和西亚的阿拉伯共和制国家。从历史上看,这些国家的民众在反殖、反帝斗争中形成了善于革命的传统;从政治结构上看,这些国家政权多是由军官革命建立的,其政权多采取强人政治和军人政治等威权政治模式,政治体制僵化问题严重;从社会结构上看,突尼斯和埃及等国家较为发达的中产阶层、市民社会和非政府组织都为社会变革的发生创造了条件。
从海湾君主制国家的情况来看,民众的不满和抗议主要指向了家族统治和教派统治相结合的君主制政权。但由于海湾国家有石油美元做后盾,其民生情况好于北非国家,同时由于家族统治的君主制有较悠久的传统以及美国和西方国家采取双重标准,它们所面临的压力小于阿拉伯共和制国家。
其次,抗议浪潮在不同国家引发政治危机的程度及形式不同。具体而言,可以根据其烈度和影响因素的不同划分为三种类型:
一种是以民众和平示威为主的政治与社会动荡。在突尼斯和埃及,虽然抗议浪潮引发了一定程度的动荡,但由于“市民社会和中产阶层相对成熟,其较强的民族凝聚力能够保障其国家不致在政治变革中走向内战或分裂”。
第二种是民众抗议向部落冲突演变,直至发生内战并引发国际干预的局部战争。在利比亚,盘根错节的部族矛盾和教派矛盾导致国家认同与民族凝聚力异常脆弱,并极易在政治变革中滑向部族和教派冲突,甚至走向内战。当前叙利亚的形势也具有这种特点。
第三种是民众抗议与教派冲突相交织,并渗透着外部势力的复杂较量。巴林民众抗议的主体力量是占人口多数的什叶派,其目标是推翻逊尼派政权,但其背后则是沙特与伊朗的意识形态与地缘政治较量。而美国基于自身利益考虑所采取的双重标准也默认了沙特主导的海湾合作委员会对巴林的干预。
最后,外部力量的干预方式和干预程度不同。西方的外部干预是影响阿拉伯国家政治危机走向的重要外部因素,但由于美欧在地缘战略和国家利益上的不同考虑,它们对阿拉伯国家政治进程的干预采取了典型的实用主义策略,即针对不同国家采取不同标准。其基本方式主要有三:
军事干预。突出表现在法英美通过主导联合国通过1973号决议,对利比亚卡扎菲政权实施军事打击。在2011年10月4日和2012年2月4日安理会围绕叙利亚问题决议案表决受挫后,美欧是否绕开联合国对叙利亚进行军事干涉,已成为中东局势的焦点所在。
外交施压。对埃及等和平变革的国家,美欧一方面对民众抗议予以舆论支持,一方面根据形势变化对穆巴拉克政权施加外交压力;对于利比亚,西方国家则采取了力度更强的外交攻势,突出表现为对反对派的政治过渡委员会予以外交承认,为其反政府活动创造外交空间;对于叙利亚,在推动安理会叙利亚问题决议案受挫后,西方主要利用阿盟、土耳其和叙利亚反对派进行施压,以实现最终颠覆巴沙尔政权的目标。
外交庇护。突出表现在美国对巴林、沙特等海湾国家的政策。西方虽然在外交舆论上要求阿方顺应政治变革潮流,加大改革力度,但在实际上默许乃至纵容了海湾国家对抗议浪潮的严厉打击,其原因主要出于遏制伊朗、能源安全、反恐合作、军事基地安全等现实利益的考虑。